本报讯“太恐怖了,化妆品竟用来治疗炎!”昨日,梦见钱被盗市民徐女士投诉:石桥铺的张仲先诊所,竟出售名为康美丹的化妆品,用来治疗女性炎。 昨上午10时,记者佯装为亲戚购康美丹,来到位于石桥铺职中后街32号的张仲先诊所。店内地上,摆放着两大箱由某公司出品的康美丹。 “康美丹很好,放在内48小时后,立马见效。”自称是张医生的妇女介绍,康美丹可治疗炎等妇科疾病,能祛除色斑色点,同时还能提高性欲。她还称,康美丹能彻底去除毒素,买的人很多。“我自己就用过,效果不错!” 市卫监所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康美丹标注的是普通化妆品文号,说明中却含有特殊化妆品的宣传用语,由此可以认定它是歪产品。该诊所用化妆品治病,对患者的人身安全埋下了隐患。 下午3时,市卫监所执法人员对该诊所突击检查,当场查封大盒康美丹29盒,小盒康美丹47盒。按其标价,涉案金额22843元。执法人员在该诊所还发现若干康美丹空纸箱和小空盒,及该诊所与某公司交易的发货单。张医生交代,自己已销售了一部分康美丹,同时还为一些患者做了治疗。南坪一美容店在她这里转货。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深挖。市卫监所提请市民:如发现有人贩卖康美丹,可拨打68810000举报。 卫生部2004年第14号公告: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于人体表面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化工产品。 化妆品的宣传,要严格按照化妆品定义范畴进行,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不得暗示疗效,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传特殊功效。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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