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幼儿园服务区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符合以上年龄,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幼儿父母,请随带户口本、房产证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如户主、房主是祖辈,幼儿父母无房,请随带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适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请父母凭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来我园报名: ①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在本幼儿园服务区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即2013年8月31日前办理居住证,且至入园前无中断); ③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在我市交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凭证(即2013年8月前开始,按连续在我市市区交纳社会保险); 本服务区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优先安排入园。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和临时居住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紧急迫降脱丝袜地三者一致的幼儿,在同类幼儿中优先安排。 原则上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我园不再重复录取。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在我园报名的幼儿是否被录取,以幼儿园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没有录取的幼儿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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